Good Life
延長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
政府今日(三月二十五日)宣布延長協助外籍家庭傭工(外傭)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。
延長現行合約的有效期限
政府會繼續實施早前的措施,容許僱主延長其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。就所有在二○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,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,「標準僱傭合約」第二條款所訂明的僱傭期可在有關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,延長最多六個月。然而,如合約已根據早前宣布的彈性安排獲准延長,其再度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將不獲考慮。
如新聘請的外傭未能於上述六個月的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,而僱主需在該六個月的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,應考慮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。